关于选拔教学团队参加第五届上海市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9 供稿:教务处 分享至:

各教学单位:

学校现启动“第五届上海市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参赛选手选拔工作,请各单位积极组织院赛并推荐教师参加校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学校在职教师,主讲教师近5年对所参赛的本科课程讲授2轮及以上。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均可,鼓励以团队形式参赛,团队成员包括1名主讲教师和不超过3名团队教师(其中产教融合组至少包含1名从行业企业聘请的兼职教师,且深度参与教育教学时间2年及以上)。

二、校赛推荐名额

序号

学院

校赛限额

1

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学院

3

2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3

3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

4

能源与材料学院

2

5

经济与管理学院

3

6

外语与文化传播学院

1

7

数理与统计学院

1

8

应用艺术设计学院

2

9

国际交流学院

1

10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11

体育部

1

12

工程训练与创新教育中心

1

13

艺术中心、图书馆等其它单位

1

校赛设5个大组:

第1组为新工科组(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

第2组为新文科组(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

第3组为基础课程组(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

第4组为课程思政组(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

第5组产教融合组(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

经校赛选拔推荐参加市赛的选手,适当考虑参赛教师的学科与职称分布。

三、校赛安排及要求

(一)学院推荐

自通知发布日起各单位参照本通知组织院赛,选拔参加校赛的教师。

(二)比赛环节

校赛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网络评审,评审内容包括课堂教学实录视频、教学创新成果报告(课程思政创新报告、产教融合创新成果报告)。第二阶段为现场评审,主讲教师结合教学大纲与教学实践进行教学设计创新汇报及提问交流。网络评审成绩与现场评审成绩之和为参赛教师(团队)的最终成绩。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1.网络评审(60分)

参赛教师要在规定时间内将课堂教学实录视频、教学创新成果报告(或课程思政创新报告)等相关材料上传到校内评审网站,其中课堂教学实录视频成绩占40分、教学创新成果报告(课程思政创新报告、产教融合创新成果报告)成绩占20分。

2.现场评审(40分)

根据网络评审结果,择优遴选部分教师进入现场评审环节。参赛教师结合教学大纲与教学实践,进行教学设计创新汇报,评审专家依据参赛教师的汇报进行提问交流。

(三)材料要求

1.申报书

参赛教师通过校内评审网站http://sspu.mh.chaoxing.com提交材料,申报书样式详见附件。

2.教学创新成果报告(课程思政创新报告、产教融合创新成果报告)

教学创新成果报告应基于参赛课程的教学实践经验与反思,体现课程教学的创新举措、过程与成效。聚焦教学实践的“真实问题”,通过课程内容的重构、教学方法的创新、 教学环境的创设、教学评价的改革等,采用教学实验研究的范式解决教学问题,明确教学成效及其推广价值。

课程思政创新报告应立足于学科专业的育人特点和要求,发现和解决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过程中的“真实问题”。

产教融合创新成果报告应密切围绕高校与社会或行业企业主动合作、人才培养规格与产业需求、学科专业结构与区域发展、组织模式创新与教学模式改革等产教融合方面的内容,以教学研究的范式,聚焦教学实践中的“真实问题”,通过课程内容的重构、教学方法的创新、教学环境的创设、教学评价的改革、师资队伍的建设、协同办学的机制等,解决教学问题,明确教学成效及其推广价值。

报告包括摘要、正文,字数4000字左右为宜。成果的支撑材料及目录详见附件。

3.课堂教学实录视频及相关材料。

实录视频为参赛课程中个1学时的完整教学实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与课堂教学实录视频配套相关材料包括:参赛课程的教学大纲、课堂教学实录视频内容对应的教案和课件,其中教学大纲主要包括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课时学分、学生对象、课程简介、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教学安排、课程评价等。

4.其它

产教融合课程须截图以PDF格式提交教务系统中课程已完成学期的开设信息,参赛课程名称须与教务系统中显示情况一致,能提供参赛课程的实践性教学内容比例证明,应不少于30%。行业企业参与教学相关证明,即人事聘任协议或产教融合项目合同等,签订时间在2年及以上。

四、报送材料

各教学单位于10月11日(周五)前将院赛参赛名单报送教务处工作联系人,10月28日(周一)将院赛结果报教务处工作联系人,11月底学校组织校赛。

工作联系人:常佳玉,联系电话:50217236

五、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应及时、认真做好组织与推荐工作;

(二)参赛教师(团队)应保证参赛材料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产生侵权行为或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赛教师(团队)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参赛教师(团队)提交的相关材料(申报书除外)和现场汇报环节中的相关材料均不得出现参赛教师姓名、所在高校及院系名称等透露个人身份的信息。

  教务处   

2024年9月29日  

附件1 参赛信息学院汇总表

附件2 评分标准(请仔细阅读)附件3 申报书(参考样例)附件4 成果支撑材料目录(参考样例)附件5 课堂教学实录视频标准附件6-1 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附件6-2 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产教融合赛道赛事的通知附件6-3 关于举办第四届上海市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附件6-4 关于举办第四届上海市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产教融合赛道赛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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